六大举措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做大做强
在强技术方面,要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,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端芯片、操作系统、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,注重原始创新和生态培育。围绕区块链、人工智能、量子通信、神经芯片等前沿技术创新,建设省级前沿技术研究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,推进科研院所、高校、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。
强产业方面,要推动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。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,聚焦集成电路、基础软件、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,加快补齐产业链条上基础零部件、关键基础材料、先进基础工艺、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,打造自主可靠的数字产业链供应链。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,推动企业健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。同时,提升产业园区产业聚集水平,以产业园区为载体,面向资源共享、协同制造等重点环节,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,培育一批园区数字化转型标杆。
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《报告》表示,面向制造、矿山、能源、交通、物流、医疗等重点行业,全面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。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管理、平台化设计、智能化生产、个性化定制、网络化协同、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,发展零工经济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,培育制造业新的增长极。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,鼓励大企业、领军企业搭建数字化平台,面向中小企业开放销售数据资源、共享能力,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创新体系和供应体系,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。
强治理,全面提升数字经济智力水平。《报告》表示,推动规范平台、数据、算法等制度规则陆续出台或落地,划清市场行为的违法边界,针对新业态特点,发挥好行业公约、标准规范等对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作用。推动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常态化发展,将企业的“二选一”、大数据杀熟、屏蔽封杀等滥用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管,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。同时,强化数字技术在治理中的应用,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升治理能效,用好工信大数据平台,降本增效。
对于数字平台治理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对记者表示,平台经济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密集、数据密集和资本密集特征,资本参与有助于激发网络协同效应,通过做大规模、提高效率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社会民生。引导资本兴利除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:一是要因势利导、疏堵结合,鼓励资本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、突破核心技术、提高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、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有更多主动作为;二是明确边界、稳定预期,为资本设置红绿灯,将禁止和限制准入的行业领域列入负面清单,对上市融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
强要素方面,要探索培育构建数据要素市场。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,推动企业加强数据采集、标注、清洗、存储、传输、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。培育数据要素市场,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,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,建立数据资本资产定价机制,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。强化数据安全治理,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,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对于数据安全,华安证券研报指出,日前网信办发布的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,扩大了“数据出境”的审查范围,其审查对象可包括我国境外上市企业和其他出海企业、来华外企以及外资投资的境内企业。根据Choice数据,目前海外中概股超300家,总市值超1.7万亿元;其中能源、金融、通讯以及医疗等网安传统下游行业占比超50%,总市值超0.5万亿元。此外,目前超160家国内上市企业的实控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,总市值超2.7万亿。在强合规审查之下,未来数据安全赛道的下游市场空间巨大。
强市场方面,《报告》还指出,要构建数字经济现代化市场体系,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,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加强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,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,建立行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。推进数字经济市场要素高效配置,合理引导投资流向,加强资本对数字技术研发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