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

发布时间:2022-01-20 08:12   浏览次数:次   作者:admin
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某甲找到常年合作的某乙,问能不能做。某乙说可以,但是数据库有加密,报价1500元。某甲就向J报价7500元,J答应了,并把电信内网的VPN和登录工号发给他们(开发时需要登录电信内网)。开发期间又增加了一个需求,就是“渠道(工单信息)查询功能”。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软件交付后,F利用该软件从某云电信云平台系统中获取了某市大市范围内70余万组的电信宽带工单信息(F、J后来被另案处理)。

2019年12月初,某甲、某乙因涉嫌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被刑事拘留。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检察院公诉时认为二人是共同犯罪,均系主犯,建议以“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”定罪。

庭审中围绕“telecom.exe”是否是“侵入程序”、买家电信员工的身份是不是免责理由等问题进行分析。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被告人提出自己只是按照对方要求制作软件,对买家通过软件要获取什么信息并不清楚,也不清楚电信内网有漏洞。

开发出来的爬虫软件是在合法登录后,模拟人工进行宽带工单信息采集,买家具有电信员工身份,并能提供合法账号及VPN登录电信内网,使被告人有理由相信软件是为电信内部人员编写,被告人不具有犯罪的故意。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某甲还提出,渠道ID就是一个子菜单,权限应该和系统登录权限是一样的。(买家)在浏览器中也可以(手动)修改渠道ID,(如果软件违法)浏览器也是违法的,所以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。

法院没有采纳这些辩解意见并评价如下:

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“中国电信作为专业网络运营商,本身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,根本无需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此类数据服务,并且根据F等的技术要求,涉及渠道ID等敏感细节,其二人在庭审中辩解渠道ID系原权限账户下的分类功能,不仅与公安阶段供述矛盾,也与软件实际运行后产生的效果相左,故对于二人的辩解意见,不予采纳。”

二被告在2013年时,曾因相同罪名被某市检察院“相对不起诉”。这也导致二人被从重处罚。本案法院因被告人曾因相同罪名被相对不起诉,后又实施同种犯罪,酌情从重处罚。

 

最终认定二人均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程序员给人开发爬虫软件,赚了几千,却换来半年有期徒刑,